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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空港学校学生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9   197次浏览   返回

                                                                                           广州市花都区空港学校学生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YS-GZ2025027  )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市花都区空港学校学生校服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空港学校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州市花都区空港学校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广州市花都区空港学校学生校服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 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 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一年度年 度财务报告或本年度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提供相关的 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定)。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12 个月内任意 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营业税或增值税等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缴费证明)的相 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关的承诺 函(承诺函格式自定)。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内容自定)。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 式内容自定)。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内容自定)。

★7、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 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服装生产或销售等相关内容。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10、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7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8 月 05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投标人须凭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  章购买采购文件: 1、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或五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 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 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采购文件 领购登记表。注:请在采购代理机构官网指引下载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人 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8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建设北路 131 号(二楼 21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8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建设北路 131 号(二楼 215 室)


七、其他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gd-yszb.com/)上发布。相关公告 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人:广州市花都区空港学校

   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昌瑞南街一街 1 号

联  人:邓老师

   话:020-62663228

电子邮件:hdkgxx2024@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粤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建设北路 131 号(二楼 228 室)

联  人: 胡小姐

   话: 020-36980524

电子邮件: 2106563831@qq.com

业务咨询:020-3698 0524

联系方式: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建设北路131号之十一1层商铺(展朋汽车服务中心左边二楼228室)

020-3698 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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